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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新闻发布会解读车船税法和机打发票新政
作者: 帅雪琴 孙萍 钟书平 日期: 2011年12月13日
 

    201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车船税法》)将正式实施;同日,我省地税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用机打发票。为此,省地税局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如何从省情出发贯彻实施《车船税法》及全面推行机打发票政策措施进行详细解读。

    省地税局办公室副主任黄强主持新闻发布会。财产行为税处调研员胡国忠、征收管理处副处长胡振宇以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人民日报江西分社、新华社江西分社、江西卫视、江西日报、江西省人民电台、大江网、江南都市报等13家中央驻赣、省级以上媒体记者到会。

    新闻发布会上,财产行为税处调研员胡国忠就《车船税法》的演变、背景、意义进行了介绍。他介绍称,《车船税法》是在现车船税暂行条例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在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水平、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车船税法将现行不征税、在单位内部行驶或作业等不需要登记的车船纳入了征税范围。因此车船税法不再按车船是否登记来确定是否具有纳税义务,而是将征税范围统一为《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船,包括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及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明年1月起,乘用车将按排气量大小征税,游艇则依据艇身长度征税。相比车船税暂行条例,车船税法增加了大排量乘用车的税负,排量越大税额越高。

    据悉,经省政府批准,我局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制定车船税新标准,占现有乘用车总量87%左右、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保持原有税负或适度降低;2.0升至2.5升(含)乘用车税额幅度略有提高。为促进节能减排,2.5升以上乘用车将大幅提高税额。具体为:乘用车1.0升(含)以下的税额标准由240元改为180元; 1.0升以上至1.6升(含)以下的由360元改为30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360元维持现税额不变;2.0升至2.5升(含)乘用车从现年税额360元提高到了660元/辆;2.5升以上乘用车税额幅度有较大提高,从现在的年税额360元/辆分别提高了3.3倍~10倍不等;4升以上车辆年税额由360元提高到了3600元/辆,提高了10倍。商用车客车大型车为600元,中型车为480元。同时,为促进城乡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对按规定缴纳车船税确有困难的,由省地税局、省财政厅联合向省政府报告后,给予一定期限的减免照顾。对农村居民(指现户口登记在村委会)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暂免征车船税。

    发布会上,征收管理处副处长胡振宇介绍了全面推行机打发票及启用新版地税普通发票的背景情况。他介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从2011年1月1日全国统一使用新版普通发票,通过扩大机打发票使用范围、大力压缩手工发票,建立普通发票开具和信息采集、查询平台,逐步实现税务机关从“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转变。推行机打发票,有利于遏制利用假发票逃避纳税行为,增强地税部门的税源监控能力;能够真实地反映消费时间、地点和消费项目,有效防范利用假发票或虚开发票多报冒领侵吞财政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进一步促进廉政建设;有利于减轻纳税人发票印制成本。据测算,由此纳税人使用发票成本可降低80%左右,全省每年可为纳税人节省发票使用费近800万元。

    据他介绍,新版发票采取了有效的防伪措施。一是采用了防伪纸,在发票联纸张上采用水印标志为“江西地税“的专用水印纸,自然光下,发票正反面均可观察到“江西地税”水印。二是采用了二维码,网络发票开具后,会自动生成一个二维码,通过扫描仪可查询发票真伪。布奖发票继续保留刮开型密码、条形码等功能。

    发布会现场气氛非常热烈。记者普遍赞誉省地税局相应措施及时、到位,实实在在为纳税人着想。人民日报江西分社赵君慧率先提问,其后,江西卫视上官海滨、江西日报何宝庆等记者,先后就车船税法税额标准、税收优惠新变化,推行机打发票的时间和范围、新版发票采取了哪些防伪措施、如何查询发票真伪等问题接连发问。对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的回答,他们表示非常满意。

(作者单位:省局办公室、征管处、财产行为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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